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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1107  

創作需要靈感,而創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總有許多小動作來召喚靈感大神。

席勒的工作室抽屜裡塞滿爛蘋果,因為只有在腐朽的氣味中才能工作。

詩人奧登每天七點起床寫作,然後寫到早上十一點停筆。對他而言,這是一天腦袋最靈光的時候。為求專注,開工前他會像嚼食Airwaves口香糖一樣來上一顆苯丙胺(Benzedrine),二十年如一日。苯丙胺是安非他命的學名。在40年代,苯丙胺是醫師開立的處方籤藥物,讓作家保持精神亢奮注意力專注。

葛林寫《權力與榮耀》的當下,他還軋了一本娛樂小說。他醒來一顆苯丙胺,中午一顆,靈感開外掛,本來一天寫五百字,可以衝到兩千字,曠世巨作四個月就KO。

席特威開筆前傳說必須躺躺棺材鎮定心神,派翠西亞.海史密斯愛蝸牛成癡,住家院子養了七百多隻蝸牛。前往法國時還以乳房挾帶二十隻蝸牛闖海關。

馬克吐溫在穀倉改建的工作室寫稿,找他時必先吹喇叭通知。

村上春樹堅持身體的強建和藝術敏感一樣重要,總是凌晨四點起床,連續工作五、六個小時。下午他則用來跑步或游泳(或者兩者都做)、辦雜事、閱讀、聽音樂,晚上九點上床。

海明威成年之後,天天都很早起,早上五點半或六點,曙光一現就醒來,即使前一晚爛醉如泥依舊如此。

波娃在工作上很少有困難,恰巧相反──每當她休年假,要消磨兩三個月的假期時,卻常在放下工作幾週後,覺得無聊而不自在。

卡夫卡單腳站著寫、床一定要朝北、一天50杯咖啡。

1930年代,榮格以波林根塔樓為遠離都市塵囂的隱居之所,不用電,自己燒火開爐。到晚上,點起舊油燈。那裡沒有自來水,就從井裡打水來用,自己砍木頭,煮食物。這些簡單的動作讓人簡單,而要簡單是多麼困難。

阿嘉莎‧克莉絲蒂在自傳中坦承,會吃巧克力奶昔和喝四、五、六、七杯咖啡──加很多糖,巧克力奶昔裡也有很多糖,是很濃的奶昔,裝在銀色的高腳杯裡。會因為攝取這麼多糖而興奮莫名,腦中一下湧上許多點子!

大衛‧林區另一個想點子的方法是他自1973年以來天天都做的超覺靜坐。

史蒂芬‧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天天寫作,包括他的生日和假日,而且他從不讓自己在達到每天兩千字的字數限額之前停筆。

這些細細瑣瑣與零零碎碎,是作家日常的發光微塵,生活裡最重要的小事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★創作者的日常生活《Daily Rituals: How Great Minds Make Time, Find Inspiration, and Get to Work》

作者:梅森.柯瑞

原文作者: Mason Currey

譯者:莊安祺

出版社:聯經出版公司

出版日期:2014/04/03★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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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