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誰?洛琳坐在媽媽工作室的電腦前,瞪著這個作文題目發呆。新學年的導師在學年開始時,總愛出這種題目。
我是誰?這個問題對許多人而言再簡單不過,但她卻沒辦法給出答案。因為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誰。
洛琳自豪地說:小時候,這種題目根本難不倒我,我會信手寫下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,像是:我叫洛琳‧馬修斯,棕髮碧眼。
但現在她十四歲了,認為作文內容應該要寫寫自己的興趣,喜歡與不喜歡的事,甚至是我們的「內在」。
實在是不知如何敲下第一個字,洛琳藉口需要休息一下,上網打上領養資訊網,進入搜索資料。
洛琳從小就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,養父母從一開始就沒有隱瞞這個事實。只是,無論她怎麼詢問,他們就是不跟她說關於親生父母的一切,就連收養的過程都不肯透露。
如果她一直追問,養母會說:「洛琳寶貝,我真的沒有辦法告訴妳,那是秘密領養,也就是雙方對彼此一無所知。」
洛琳進入失蹤兒童的國際網站,她點擊一個個相關視窗,再以洛琳一九九二年三月找出三筆資料,她緊盯著洛琳.瑪莎的大頭照,她的出生年月日,棕髮藍眼特徵與她最符合,不過這女孩是在美國失蹤,而她卻是英國人。
她在養母的日記裡找到美國一間領養中心的名片,和一個女人的名字,她認定是被他們從美國綁來的孩子。
洛琳把這些想法告訴好友詹姆,十五歲的詹姆鼓勵洛琳找出真相,無論養父母綁架她的原因是什麼,她必須回到真正的父母身邊。
於是詹姆偷了父親的信用卡上網買了兩張前往美國的機票,她們還找到了領養中心,趁夜潛入資料室,拼湊出地址,
途中經歷許多危險,差點客死異鄉。但經歷一番苦難後與父母的重逢卻和她想像中不一樣:這十一年來在這個國家她不斷被找尋著,親生父母看見她的喜悅的心情無法感染她,妹妹不友善的態度只是讓她對養父母的想念與日俱增。
更糟的是,她揭露的真相即將讓鍾愛她的養父母被送上法庭。因為她是被販嬰集團拐帶走的,這個集團開設領養中心,將這些偷來的孩子,以金錢交易,讓不知情的人領養。
還好《我想,我可能是瑪莎》的結局是圓滿的,經過冗長的開庭訊問,審判,聽證判決洛琳成為擁有橫跨兩大洲四名法定父母的人。
在學年期間,她留在倫敦父母家上學。假期有一半的時間到美國伊凡波波,與親生父母共享天倫,和妹妹培養感情。
★我想,我可能是瑪莎《Girl, Missing》
作者: 蘇菲.麥肯吉
譯者:陳芙陽
出版社:高寶
出版日期:2010/06/01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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