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,穿的不是黑皮鞋就是白球鞋.
對面人家鞋櫃裡擺的紅色漆皮細跟高跟鞋,白色蝴蝶結的高跟鞋,
看得我好羨慕,恨不得快快長大好穿高跟鞋.
高跟鞋,竟成了長大唯一目標.
長大了,有機會穿高跟鞋,才發現這種鞋真是種折磨,
行走時,只能細步走,站立時,腳趾頭相親相愛靠攏在一起,
令人非常不耐煩.
下定決心,這種美麗不舒服的鞋是參加聚餐和喜宴時才穿.
好在這些事一年也沒幾次.
試過許多款式的鞋,我還是最愛平底娃娃鞋,球鞋,
涼鞋也很優.
雖然有人然認為在公共場所露出十根腳趾頭,很不雅觀.
我卻認為三十三度的高溫,腳趾頭也有解放的權力,
現在的我還是喜歡高跟鞋,
但欣賞大過於渴望穿在腳上.
現在的我喜愛的鞋,要好走好跑,
球鞋的保養,髒了就洗一洗,放在太陽下曬乾.
娃娃鞋,用乾淨的布拭去灰塵,再讓它吹吹風.
看著鞋櫃裡的幾雙鞋,
高跟鞋大夢,真的離我很遠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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