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奶油,正確說法是,我愛吃蛋糕上頭那層奶油,最好吃的應該是小時候吃到硬硬的奶油,
現在蛋糕上的奶油都是軟如泥,稱為入口即化,可我不怎麼喜歡。
對胖子而言,吃甜食已是罪大惡極,竟然還愛吃又香又甜的奶油,真不可饒恕。
十六歲生日前,我向媽媽提出能不能買一個小小的奶油蛋糕?
媽媽說不行,告誡我:鄰居,親戚,同學的母親,還有誰誰誰都嘲笑我是個胖子,
妳沒有羞恥心嗎?怎敢想吃奶油蛋糕。
那時,我的同學們體重普遍40公斤上下,手臂纖細,鳥仔腳。
我比她們重5公斤,是班上第三胖,膽小懦弱,是老師取笑,男同學們捉弄的對象。
小伴的阿嬤看我放學買碗粿時,說:妳這麼胖了,還敢吃點心,也不怕以後壓死抬花轎的。
我食量不大,只是愛吃餅乾,又是易胖體質,從以前到現在,最常聽到,少吃點,少吃點。
小孩子沒辦法反抗大人,只能擺臭臉,悶聲不響做回應。
成為出社會的大人,可自由吃奶油蛋糕,不必理會旁人所謂好意的冷言冷語。
為了健康,穿衣服體態好看些,不讓體重失控,盡量遠離甜蜜的奶油。
心情鬱悶時,我吃少少的奶油提振精神。
每當面對甜蜜滋味時,是要健康好看的外貌,還是心情愉悅,總是苦苦掙扎,做人真難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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