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0828  

 

去換手錶電池,店家門口貼著桂綸美代言手錶的海報,我多看了兩眼。

 

利用等待時間,隨口問桂綸美代言手錶要多少錢?我心裡知道那很貴,不是我買得起的。

 

店員小姐當然知道我買不起,是問好玩的,她笑笑地:「很貴很貴喔。」她說了個數字,我忍住蛤~~不叫出聲。「有的型號價錢較平民,我的薪水省吃儉用要存一兩年就買得起。」店員小姐又說。

 

付了電池的錢,看著我那幾百塊買的手錶,和名錶並排簡直是個衣衫襤褸的小乞兒。

 

難怪每次小嵐去逛大遠百,就有好幾天會碎唸:可惡的百貨公司,什麼都買不起,我恨你。

 

大遠百的幾乎都是精品店,衣服包包鞋子都好貴,兒麗看上件線衫,打了折扣還要三萬多,若買了衣服,這個月拿什麼過生活。我們都開玩笑說;去逛大遠百是看爽的,因為什麼都買不起。

 

阿金奇怪地說:「東西那麼貴,店還能開下去,到底都是誰在買。」

 

「貴婦名媛啊。」

 

我們買不起的精品,對某些人而言,就像我們買一份報紙般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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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