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「史記」記載,黃帝已考察星象,訂定曆法,建立五行,發現陰陽消長的道理;並訂出春分、夏至、秋分、冬至,確定一年為三百六十五天,又用設置閏年的辦法來調整四時的誤差,使上天子、下至庶民,都能誠信事奉神明,不違天意,而邀得神明賜福嘉穀,其曆法即演為今之「農曆」。
中國曆法所以能流傳至今歲序不亂,有其三大特點:其一以天文學為基礎,由於觀象於日月星辰,自然具備了永恆價值。其二以數學為準據,皆為十進位計數法,配合甲子六十進位法,作精密計算。其三能判明陰陽寒暑,密切配合農家耕種播穀收藏。
引用 聯合微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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