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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《母親的女兒》書中,主角母親安妮女兒莎拉,原是對感情非常親密的母女。卻在莎拉到瑞士渡假三星期返家,得知母親決定再婚後,母女關係毀壞。

莎拉對教母說:母親和查理認識不到一個月就準備結婚,彼此認識不深不妥。母親將婚禮延後,她又說討厭查理自以為是,不尊重女性,愛說教的個性。

其實莎拉是不願意另一個男人搶走母親。

安妮放棄想再婚的對象後,成為交際花似的人物,每晚與不同男友們吃飯喝酒跳舞到天明。奇怪的是莎拉對母親的行為反倒不當回事,她不介意母親身邊有男人陪伴,同時和數位男人交往,她反對的是母親的婚姻。

母親安妮也用微妙的方式來毀壞女兒,她明知莎拉論及婚嫁的對象聲名狼藉,品德敗壞,卻不聞不問,對莎拉求救給予意見時回答:「妳的婚姻自己選擇,自己負責。再說勞倫斯身家富有,供得起妳過富裕生活。難道妳想嫁給杰洛那個窮小子跟他去南非種橙?」

表面看似不干涉女兒的婚姻,其實是漠視女兒幸福的惡意。既然自己的幸福讓女兒毀了,憑什麼莎拉就該擁有幸福呢?

故事末尾,莎拉決定結束婚姻,跟初戀情人杰洛遠走加拿大時,查理剛好帶新婚妻子來拜訪她們母女,看見查理的妻子除了年輕些,外貌氣質,禮儀風度皆不如母親。客人離去後,看母親落寞獨坐客廳角落,她對杰洛承認自己當年反對母親再婚的原因是嫉妒,她說:「當時以為擺脫可憐的查理是不得已,如今我明白自己只是在嫉妒,既幼稚又可惡。」

克莉斯蒂擅長描繪剖析人際關係,這本小說裏,母親為女兒放棄了愛,但也開始了憎恨女兒的微妙心理。就算母女關係多麼親密,多麼相親相愛,但是有了計較後彼此間幾乎只剩下一種意識,想將對方比下去。書中母女無論是對話或計較全都不明說,高來高去的隱喻,正面衝突極少。

愛一個人時給他空間,恨一個人給他更大空間,對待愛人和仇人用同樣的方法,表面上看來無差別,唯有當事人冷暖自知。

 

 

 

母親的女兒《A Daughters a Daughter

作者: 阿嘉莎.克莉絲蒂

原文作者:Agatha Christie

譯者:柯清心

出版社:遠流

出版日期:2012/12/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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