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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1215  

從小我就愛胡思亂想,喜歡編故事,自說自唱。

 

讀的童話故事,看的卡通或連續劇,情節的安排或結局讓我不喜歡,就要給它來個大改寫,變成自己滿意的故事。

 

曾經在作業簿上寫一個俠女武功高強,又精通醫術,常常女扮男裝,行俠仗義,劫富濟貧的故事,在同學間傳閱。

 

被老師發現,她把我痛罵一頓,說有閒時間寫有的沒的,還不如多做幾道數學題。我不怕死的回嘴:我以後要寫很多很多故事給人看,數學成績不好,不要緊。

 

老師用課本砸我的頭,罵:妳將來要是能寫出小說來,我頭剁下來給妳!老師真的很愛嚇人,我要她的頭幹嘛?不知道我是膽小鬼嗎?

 

二十多年過去了,老師的頭還好好在她身上,想起年少的大言不慚,都會臉紅。

 

有段時間很迷漫畫,所以,租書店成了我朝思暮想的地方。媽媽不許我去,那年代的租書店,空間窄小,光線昏暗,一群小孩子坐在兩邊書架中間,頭頂上的電風扇慢吞吞搖晃它的腦袋,還是驅不散滿室的悶熱和汗臭味。

 

縱然環境這樣差,租書店對我仍然充滿吸引力。有錢,就能多看幾本「泥羅河女兒」,「惡魔的新娘」,「窈窕淑女」,沒錢的時候,希望同學能慷慨借我瞄幾頁也好。

 

有個同學,家中好多好多好多漫畫書,是我們眼中的有錢人,但是,她不會把書借給我們,連讓我們瞄幾眼也不肯。

 

借不到書又碰一鼻子灰,我立誓將來要開一家租書店,天天與書為伍。

 

二十多年過去,我既沒有成為寫故事的高手,也沒有開租書店。

 

書架上零亂的書,有自己買的,有從同事鄰居那兒接收的書,不算多,卻也能勉強說:天天與書為伍,睡在書堆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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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