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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真的好熱,眼睛快被今天的陽光灼傷了。
想走在樹蔭下,不是停了汽機車,就是擺攤做生意的小販。
雖然撐著傘,熱度仍透過傘面,曬得皮膚發痛。
走著走著,臉就紅了,感覺自己就是個吸血鬼,被熱烘烘的太陽一曬就要灰飛煙滅似的。
是誰說陽光,花陽傘,穿背心短褲,夾腳拖鞋是真夏味道的象徵。
試試看這種35度連發的日子,真讓人吃不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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