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湊趣看人買刮刮樂,中了再換再刮,那人運氣真不錯,五張中三張,雖是幾百塊小獎,也是錢啊。若能刮中頭獎再好不過了。

 

 

圍觀者也有人掏錢買,拼下去啦,連波麗士大人也站在人群後長脖子看。

 

 

有人買一張五百塊,據說統統有獎,最小獎一百塊,還不是倒賠四百塊,沒什麼好高興。

 

 

突然有人冷著聲音說:以前簽大家樂對愛國獎券,說是助長賭博歪風,停售愛國獎券。現在發行樂透,刮刮樂,政府公然作叫老百姓賭錢,就不算違法啦?這不算公然聚賭嗎?警察也不管?

 

 

原本站那兒看熱鬧的波麗士大人閃很快,又回到路口維持交通秩序了。

 

 

買刮刮樂是做公益,什麼聚賭?不要說的那麼嚴重。手捏刮刮樂的人也說話了。

 

 

是啦,以做公益為障眼法,掩護賭博事實,反正,做神嘛政府,做鬼嘛政府,政府說了算。

 

 

賣刮刮樂的女士微微笑說:他喝酒醉,別理他的話。

 

 

誰大白天喝酒醉………他大聲抗辯。

 

 

我聽到那句做神嘛政府,做鬼嘛政府,超想放聲大笑,但怕被當成瘋子,快步走開。

 

 

有些台語真的好有趣,形容某件事非常傳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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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