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大美借一筆錢給一位同事,對方言明領年終獎金就還。

 

半年過去了,對方一毛錢也沒還給她,倆人還天天臉對臉工作。

 

二萬塊,說多不多,說少也不少,一個月的薪水哩。賴大美簡直照三餐催討,對方拋出發薪日就還錢的戰術,封住她的口。

 

苦盼一個月又一個月,仍不見一毛錢回到身邊來。賴大美心有不甘,又莫可奈何,日日哀聲嘆氣,逢人就訴苦。

 

公司裡人多嘴雜,話傳來傳去,對方翻臉斥責賴大美,不該把她向她借錢久不還的事,到處說給人聽,讓她被笑,沒面子。

 

借錢給人,要不回來已經夠嘔了,又被欠債的人罵,更是氣憤難平。不曉得誰給她出餿主意,教她去跟會 計 小姐講,能不能發薪日將對方的薪資扣三分之一還給她?

剛巧被老總聽見,這違反他的規定,不可在公司裡「揪」人標會,做直銷,買賣股票,借錢惹糾紛的其中一項。

 

罕見地由總經理發佈連絡書給各單位,嚴禁上述事項再發生,違規者「包袱款款」回家吃自己。

 

又下達命令給老大,開會時他老人家罵了我們一頓,說:總經理三令五申的事,為什麼再犯?是久沒罵皮在癢?還是想換老闆?切記;誰再出包,就回家吃自己,沒有離職金,更不可能有遣散費。

 

午休時,賴大美跑過來我們這邊找阿鳳訴委屈。「有夠衰,借錢給那種人,半年了,兩萬塊要不回不說,還被大頭責罵,變成我的錯咧。唉,兩萬塊像丟進水裡,咚!一聲隨水流走,不見蹤影。唉。」

 

「誰教妳借錢給人,不打聽清楚對方的信用好不好。」大姊頭說。

 

「這麼多年的同事了,那知,唉哟。」賴大美心痛的什麼似地。

 

「人心隔肚皮,妳只能認了。」阿鳳撐著下巴。

 

「那人的語病妳怎沒聽出來呢?領年終獎金就還?是領那回的年終獎金?今年?明年?後年?」小玉兒說著說著笑起來。

 

「被妳一說,她根本是存心耍賴嘛。」

 

「現在才知道。」

 

「我現在才知道,她是卡奴。住的房子是租來的,根本不是自己買的,而且欠了三個月房租,已被房東趕搬家,她老公欠一屁股賭債,債主有一支軍隊那麼多。」

 

「太誇張了吧。」我難以相信。

 

 

 

更誇張的是剛才吃飯時,她跑來拍桌罵我,不該當眾跟她要債,這樣,人人都知道她向人借錢還不出來,害她沒面子。這是什麼世界,被欠債都不能要債嗎?只能等對方良心發現還錢喔,這有天理嗎?」賴大美五官皺成一團。

 

「借錢給人就是人家的,妳去要債,被罵是活該。」裴姨邊剝荔枝邊說:「沒聽過:借錢給人三日安,常討被罵,問幾時還錢被怨恨,久了沒討是應該。」

 

進來拿香煙的老大聽到裴姨這段話,發出嘎嘎嘎的笑聲。

 

有什麼好笑的?如果他今日是債主,大概半夜帶刀衝上門,逼迫對方一定要還出錢來。

 

人都是這樣,事不關己,就說風涼話,沒半點同情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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