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1107  

十九歲的艾德是一個無照計程車司機,為了得到這個工作還謊報年齡是二十歲。他父親酗酒早逝,媽媽總是口出惡言嘮叨個沒完。他和一隻喝咖啡成癮,無論怎樣替牠洗澡都還是渾身臭味難當的老狗住在一起。

艾德每天沒事就跟死黨好友聚在一起打撲克牌,無可救藥地暗戀從小一塊長大風騷辣妹奧黛莉,可惜奧黛麗只稱呼艾德是「我最好的朋友」,卻稱其他的男人是「我的情人」。另兩個朋友一個是專職失業者,另一個是愛錢如命的廢材宅男。

艾德原本過著百無聊賴的日子,有一天,他陰錯陽差制服了銀行搶匪,意外成為地方報紙新聞裡的英雄,人生突然大逆轉,他開始收到神秘的撲克牌,四張撲克牌A,每張撲克牌代表著三個任務,正等著艾德傳送訊息給十二個對象,成為神祕的傳信人,展開了冒險的旅程。

從最直接的提示地址到電影名稱,四張撲克牌上每個任務及訊息的難易程度不一,傳遞訊息的對象有老有少,有男有女,從不認識的陌生人到最後紅心A上的三位好友。

為住在貧民區的拉丁裔移民送去聖誕節燈泡,當窄小屋內亮起一閃一閃的聖誕燈照亮黑暗時,艾德和仰看燈泡的大人小孩一起笑了。

短跑好手的女孩,運動鞋早已破爛,父母無力為她購買新鞋,她只好光腳跑步。運動會那天,艾德送給她一個空鞋盒,女孩抱著空鞋盒問艾德:我可以為你做什麼嗎?你給了我這麼多。艾德卻說:我什麼都沒有給你。怎會沒有,艾德給的是關懷和鼓勵。

尾聲揭曉艾德為什麼會成為傳信人,那個送撲克牌來的人說:我殺了你的父親,艾德。我為你在銀行出現的時間點上,安排了一次笨拙的搶劫案。我做這些事情,因為你是平凡特質的縮影,艾德。若是像你這樣的人能夠奮起,完成你為那些人所做的事,那麼或許每個人都能辦到,或許每個人都能活的更好。

原來作者想傳達的是,一點善意和看似微不足道的物品,都能為需要的人帶來感動。但前提是要去關心那人。

《傳信人》是《偷書賊》馬格斯.朱薩克早期的作品,沒有戰爭的殘酷,時代動亂,背景人物與現實生活接近,開頭到結尾都讓人一頁頁翻看下去,整體來說小說是好看的故事,可惜結局卻很莫名其妙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★傳信人《I am the Messenger》

作者:馬格斯.朱薩克

原文作者:Markus Zusak

譯者:呂玉嬋

出版社:木馬文化

出版日期:2013/12/26★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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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