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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成文的規定,有人出國,不管是洽工或是旅遊,只要是從外國回來,都會在機場免稅商店買巧克力做為伴手禮。

蔡經理護送幾台機器去四川新廠,回來第一件事,影印傳真設定書,第二件事請吃巧克力。

早幾年我們湊趣圍在辦公桌挑挑撿撿,現在喊半天,假裝沒聽見,還要勞動裴姨親自發給我們。

請吃巧克力沒人高興,還拉長聲音表達不滿:齁~又是巧克力!下次換別的。

當裴姨問:要幾顆?我說:不要。阿金緊接著說:我也不要。兒麗也搖頭。萌往後跳兩步:妳敢硬塞給我,朋友做到今天為止。

這是毒藥嗎?一個個怕成這樣?裴姨嚷:一個人配給五顆巧克力,膽敢再說不要?立馬讓妳們變壁虎。

老大出聲:唉哟,老了啦,那還敢吃巧克力,自找罪受。

你不要講話,裴姨抓一把巧克力放他桌面:這你的,什麼不要?再說一句不要,恁祖媽讓你知道我的鞋穿幾號。

大姊頭最捧場,一顆接一顆往嘴裏塞,她從不在意三高數字早破表,她奉行,人生苦短,好吃的食物,不可放棄。

我喜歡巧克力,可是胃食道逆流,不喜歡它,我只能不喜歡它,不要吃,不要吃。

巧克力伴手禮啊,真是甜蜜又邪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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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