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篇

我自認不算太胖,可是體重超出標準,買衣服有點難。 曾在 醫師的善意建議真下定決心,每週運動三次每次最少三十分鐘。跑步跳繩不用十分鐘就手酸腳軟,騎腳踏車技術不佳,往往邊騎邊喊旁邊的人「閃!閃!讓開讓開!」嚇死別人也嚇死自己,更怕丟人現眼,放棄!

 

搖呼拉圈持續較久,兩個月後找藉口減少搖得時間,再來次數變少了再後來呼拉站在牆角哀怨地看著我,因為它已蒙上厚厚一層灰。

 

快走也很累,半小時下來一身汗不說還滿臉灰塵,有時還上演和流浪狗比跑 一百公尺 的速度,這樣我很危險哩,放棄放棄!

 

懶得動那就把家事當成運動呀!#&※我又吃得不多;幹嘛那麼累跪在地上一寸一寸擦地板呢。

 

 

 

 

減肥篇

講到減肥我真的試過千百種方法,什麼巫婆湯、蘋果餐、代餐、魔髮液擦了再包上保鮮膜…沒一次成功。自己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大懶蟲,沒有恆心缺乏毅力,在各種運動都無法持續,聽來的秘方都失敗後,就安慰自己又沒胖到怎麼樣,所以儘量維持這種有點胖又不會太胖的身材。

 

如果要我像別人那樣,吃減肥藥劇烈到廁所跑不停我根本不敢嚐試,所以要我真的變得很瘦很瘦,我想很難很難,根本就不可能!

 

因為懶,高熱量的起士蛋糕、甜甜圈香草冰淇淋不太能引我的慾望,怕胖得太離譜都是久久才會想到一次的食物。

 

朋友說:吃嘛,吃完去跑半小時,我狠狠瞪他一眼,運動真的好辛苦;斤斤計較的肥肉沒有隨著日復一日減少尺寸,那種挫折感足以摧毀我的信心,何必為了吃而去喘噓噓的跑步。

 

其實我不是不愛美食,只因為懶,所以錯過許多與美味佳餚面對面的機會。有時饞得要滴口水,會想科技日新月異,怎麼就沒人造福懶人,發明一種吃了睡一覺醒來變瘦了,青春美貌也回來的藥,那該有多好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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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舒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